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建贵州万达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
黔府办函〔2015〕14号
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、省教育厅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教育部关于“十二五”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》(教发〔2011〕9号)有关规定,经省人民政府研究,同意筹建贵州万达职业技术学院,筹建期为2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省教育厅要积极支持筹建工作,加强业务指导,帮助做好筹建及申报、评估工作,适时组织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现场考察评估。
二、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筹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,明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,制定并落实支持贵州万达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,切实帮助解决学院在筹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三、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大连万达集团,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认真履行投资办学主体职责,切实保证师生合法权益,加快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,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。
四、筹建期满后,由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、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,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正式设立申请。
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5年2月17日